市委政法委开展“学习讲堂”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新《民法总则》
时间:2018-05-26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       5月25日下午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推动市委政法委机关“学习讲堂”的建设,市委政法委机关党委举办了新《民法总则》专题讲座,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。 

        新《民法总则》全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,是在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施行。《民法总则》的通过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,是我们制定民法典的第一步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“编纂民法典”作为一项重大立法任务列入党的文件。民法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,民法典是一个国家民族精神、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,与每一位老百姓的衣食住行、生老病死息息相关。 

        此次学习让委机关干部职工系统地掌握了《民法总则》的立法目的、基本原则和法律渊源,并深入了解了民事主体、权利、行为、责任以及法定主义和非法定主义等理论架构,并对新修订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。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要多组织相关法律培训,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水平。

 
主办单位:中共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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